盐城市旅游局“微游盐城”公众号年度
合作采购公告
为推进“互联网+旅游”发展,策应“智慧盐城”建设,提升“微游盐城”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内容原创性和粉丝量,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我局就“微游盐城”公众号2018年年度合作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分散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三家公司前来竞标。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22日上午8:30;
地点:市行政中心24楼东会议室。
二、参与公司名称
1、江苏晨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盐城金马广告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3、盐城腾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期限及金额
1、服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项目预算:15万元。
四、公司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盐城大市区范围内经济实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提供相关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有编辑、文字、美术、摄影、校验等专业团队,其中负责运营、发布和维护“微游盐城”公众号的专业人员至少在两人以上,需提供承诺函和相关人员资质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7、合作期间,不得改变微信用途和功能,不得擅自将微信内容传播、出售给第三方;
8、微信每次发布的内容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并对原创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责任;
9、负责开设微信自定义菜单三大栏目,每个栏目内含5个二级菜单栏目,每个季度需对栏目的内容进行更新完善;(附详细纸质和电子档方案和说明)
10、要在重大节日前或特定时期(每年不少于6次)组织并策划微活动,吸引关注微信公众号增加粉丝量(每次活动增粉不少于3000人次),微活动所需费用和奖品等由中标公司自行负责;(附详细方案和说明)
11、原则上微信每周一、二、四、五发布(节假日正常发布),每次不少于5篇,根据需要可临时增加次数;
12、发布的原创内容必须是原始素材创作,不得转载整理发布,每月发布数量不少于8篇;
13、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半年后必须增加粉丝2万人,一年内增加4万人(必须是活粉),每周发布的微信条文至少有三篇的阅读量在1500人次以上,其它每篇不少于200人次;
14、达不到以上要求的,我局将在余款中扣除部分费用,具体标准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参与公司须携带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盖章);
2、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章);
3、委托授权书(即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参会人员的授权书);
4、公司概况及相关资质证明和承诺函;
5、“微游盐城”公众号服务内容详细方案和说明。(现场PPT演示一条原创内容和设置三大菜单栏和子栏目)
盐城市旅游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