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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旅游形象口号、标识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14-03-20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为扩大“东方湿地 鹤鹿故乡”盐城旅游品牌影响,提升最美中国·生态旅游目的地城市形象,使盐城旅游宣传促销和形象标识更引人注目,现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盐城旅游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目的

  全面提升盐城旅游的知名度、亲和力、认同感,以直观、生动的形式宣传盐城旅游形象,彰显太平洋西海岸、亚洲大陆边缘面积最大、原始生态保持最好的海岸型湿地的绿色自然生态风光,仙鹤世界、神鹿故乡的神韵,白色海盐文化、红色铁军文化、蓝色海洋风光与现代文明融为一体的生态盐城魅力,使社会各界能更了解盐城、关注盐城、喜爱盐城。

 二、投稿作品要求

 1、充分反映盐城旅游品牌特色和优势资源;

 2、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吸引力、号召力;

 3、宣传口号:中文。一般10字左右,易读、易记、琅琅上口;能突出反映盐城旅游形象定位,主题深刻,创意新颖,语词精炼;适用于旅游形象推广,广告宣传;便于外语翻译。

 4、形象标识:体现盐城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国际化、时代感,时尚生动,有利于世界各类文化的认可、理解;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图案清晰。

  (1)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均按普通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可在PC机上阅读的电子文件光盘。

 (2)设计图稿需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三、投稿须知

  1、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不得在设计稿中出现,须单独用一张A4纸书面说明。

  2、投稿人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3、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投稿人需要写一份书面承诺书。

  4、参选作品应为全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

  四、征集时间

  自媒体公布之日至2014年4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五、投稿单位、地址

  盐城市旅游局旅游促进处(信封请注明“旅游形象标识”字样)。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行政中心大楼2427 邮编:224005。

联系人:朱海燕 潘晟辉,电话:0515-86662427.

 邮箱:1826687240@qq.com

  六、作品评选方式

  由相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入围作品在盐城旅游网等媒体上公示,由群众进行投票评选;评审委员会根据群众评选结果,对作品进行总评,选出盐城旅游形象口号及标识最终方案,最后确定盐城旅游形象口号和标识(各一件)并在2014年5月份对外公布。

  七、奖励标准

  1、初选盐城旅游形象入围作品口号、标识各3件;最终入选作品各一条。

  2、对最终评选出的入选旅游口号、标识(各一件)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3、对入围的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

  4、入围、入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盐城市旅游局颁发的荣誉证书。

  5、对群众投票结果与评审结果一致的选票,将赠送盐城旅游精美纪念品。

  中奖名单将在江苏旅游网、盐城旅游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八、特别声明

  1、入围、入选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其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盐城市旅游局所有。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盐城市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旅游局。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6、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九、支持媒体

  江苏旅游网、盐城旅游网(www.touryc.com)、《中国旅游报》、《东方文化周刊》、《美好江苏》、盐阜大众报 盐城晚报、东方生活报等媒介。

 

 

                  盐城市旅游局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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