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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2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盐市旅〔2016〕16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市导游人员年度
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旅行社:
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导游人员理论业务水平,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苏旅管[2015]517号)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领取导游证(IC卡)的我市导游人员,均须参加年审。
二、年审形式
年审以考评为主。主要结合导游人员参加年审培训(中高级导游还要结合是否完成国家旅游局“云课堂”研修课程)、接受行政处罚和扣分以及游客投诉反映等情况对导游员进行年度审核并考评。
三、年审培训
(一)培训内容
1、加强对文明旅游的宣传引导和业务培训。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针对目前旅游过程中出现的不文明现象,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强对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遵规守纪教育,对导游员在旅游行程中履行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职责提出明确要求。
2、开展《江苏省旅游条例》的宣贯学习。通过专题辅导、案例分析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导游员的法制观念,提升导游员的安全意识和守法、用法意识。
3、加强旅游新资源、乡村旅游的教育培训。让导游充分了解我市旅游的最新发展状况,通过与时俱进的知识更新,提升导游的讲解能力和综合素质,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旅游业新要求。
4、遴选优秀导游进课堂。挑选部分优秀导游员走进年审培训课堂,通过言传身教、案例教学,讲授导游员所必备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展示优秀导游员风采,激发导游队伍爱岗敬业的热情,在全行业形成“争优赶先”良好风气,着力塑造我市导游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5、中高级导游人员,除按期完成市年审培训课程外,还要根据旅办发[2015]92号要求,完成国家旅游局下达的中高级导游“云课堂”研修项目,即在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累计7小时的远程在线视频(含音频)微课程学习(其中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文明旅游等四个子模块为必修模块,各模块每人须完成累计不小于1小时的远程在线视频含音频微课程学习,其它课程内容由学员自主选择)。研修结果将纳入年审考评内容之一。
(二)培训安排
1、培训考核时间:
(1)导游年审PC端(电脑)的网络培训:4月16日—4月30(参加对象导游证号:D-3209-000001至D-3209-004370)。
(2)导游年审手机客户端培训:3月20日—5月20日(手机客户端无导游证号码限制)。
2、导游年审PC端(电脑)的网络培训操作指南:
(1)登陆江苏旅游政务网(http://www.jstour.gov.cn/),在 “从业人员网上培训”栏目下的“江苏省旅游局年审培训平台”(http://221.226.99.6:82/zxns/Login_toLogin.action),凭姓名和导游证号(D-xxxx-xxxxxx)登录学习 。
(2)进入系统后,根据提示输入各项证件号码完成注册。
(3)注册成功登陆之后请在“修改信息”项目中完善个人信息中的“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手机)”。必须先行修改,培训考核完成后则无法返回修改。
(4)“进入考核”。“必修课”为必须学习的课程,“选修课”为自行选择学习的课程。每学习完一门课程后,须完成随机抽出的一组试题,一组为10题,答对6题为合格。答题合格后可进行另一课程学习,不合格则重新学习考核。每段视频材料必须一次性完整观看,否则需重新观看。
(5)若视频无法正常观看,请参照视频播放页下的提示进行操作。
(6)通过学习并考核合格之后,必须打印《年审考核合格验证表》。
3、导游年审手机客户端培训操作指南:
(1)手机扫二维码安装后,根据页面提示,凭导游证号(D-xxxx-xxxxxx)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录,进入微课堂(年审培训)界面即可学习。
(2)PC端(电脑)和手机客户端能同步单个课程学习结果,暂不能适时同步单个课程学习进度,选学某课程后必须在初选课程的PC端或手机客户端完整学习并考核,不能交互状态,如A课程分为上下二集,不得上集在PC端(电脑)学习,下集在手机客户端学习(即A课程只能选择在一个端口平台学习完成)。
  导游手机客户端二维码
(3)完成考核后需登录PC端(电脑)方可打印《年审考核合格验证表》。
(三)培训费用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服务业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苏价费[2006]245号、苏财综[2006]44号)精神,导游员年审培训免收培训费,只照实收取年审培训教材费和证书费。
四、年审要求
1、导游人员参加年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凭我局出具的加盖印章的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证书》参加年审。市旅游服务中心将会同局质管处、质监所对导游员年审培训、接受行政处罚扣分以及游客反映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市旅游服务中心办理刷卡手续。新获取导游证的人员及《年审培训证书》遗失的人员需办理《年审培训证书》。
2、专职导游携带《年审考核合格验证表》、导游员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IC卡于5月3日至6日交到市旅游服务中心(也可由旅游社统一办理);5月16日至5月20日携带《年审培训证书》到市旅游服务中心盖章并领取年审后的IC卡。
3、基本不从事导游工作的社会兼职导游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本人携带《年审考核合格验证表》、IC卡及挂靠费,于5月23日到27日交到市旅游服务中心,6月13日至6月17日携带《年审培训证书》到市旅游服务中心盖章并领取年审后的IC卡(节假日除外)。
4、凡未参加年审培训或年审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加盖2016年导游年审培训合格验印。经报名参加当年11月份的导游现场考试,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年审补审。
联系人:市旅游局办公室王军,联系电话:86662434;市旅游服务中心邢军,联系电话:83086758。
特此通知。
 
 
盐城市旅游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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